Wednesday, January 18, 2012

真民主出現的地方


台灣大選,最令我深刻的一節新聞是一名被通緝的傢伙因為到票站投票而被警察發現並拘捕了。

這不止令人深刻,更使人感動,連一名作姦犯科的通緝犯也不履行作為公民的義務﹣去投票,更冒被拘捕的危險去投票,儘管,最後他真的被拘捕了,但,他還是一位盡了公民責任的傢伙。

望見這名通緝犯在報上的樣子,作為香港人的我們究竟慚愧不慚愧呢?

當然不了,「政治不政治,我沒有興趣!」「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了,別浪費我的搵食時間了!」「不都是中央話事,干我何事!」

當旅遊顧問的娘子大人告訴我,上週往台灣的機位全都爆滿了,因為在海外工作的台灣人都趕回去投票。就為了投票而專程買機票大老遠的走回老家一轉嗎?是!娘子告訴我,他們買的機票大多是今日飛明日返,更有一些人是即日來回的。香港人,你會嗎?

白痴啊!買機票不用錢嗎?

當然了,單看我們的區選,立法會選舉的投票率就知道,我們香港人根本就不重視選舉。所以就別說什麼乘飛機回來投票了,連落街投票也懶得去。所以,香港人根本不需要普選,因為香港人根本不care誰當特首,就只care搵食和買樓。這樣下去,我們的雙英之戰,也就留給他們小圈子決定吧!

所以,真「民主」這東西永不會出現在香港,因為,她只會出現在全民爭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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