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20, 2010

弱者 vs. 強者

  一位女教師打著捍衛性別平等的旗號,甘於把工作放棄了,挑戰校長的強權,為的,原來是捍衛其穿褲子返工的基本人權。能夠在二零一零年的香港,看見各大報章都紛紛而大篇幅的版面來報導這事件,你看,多無聊,多吹脹!
  無聊的是,只是穿裙子和穿褲子的芝麻綠豆事,理應是女性出門前的難題而已,最壞的後果不就是遲到吧了,但這次卻竟被鬧上法庭了。
  吹脹的是,那校長竟然把女皇的身份(我敢肯定那位校長必定是女人,不然,肯定便已被告性騷擾了)帶進學校了。更吹脹的是,作為一位校長,居然連性別平等的條例也不懂,更公然犯規了。唉!以後要怎樣教學生們學好通識呢?
  查實從通識的角度來看,眼前所看到的未必是事實的全部,所以請容許小弟以陰謀論的角度來說說這件事。那位校長貴為一校之長,肯定非為平庸之輩。所以,若說她不懂性別平等條例,實在不太make sense,再者她亦屬女強人一族,更不能相信她是傳統男尊女卑的思想追隨者。不然她當什麼校長,還不乖乖的留在家中相夫教子去!
  我認為,她正以「身教」的方式教導學生,「為了未來能夠活得快樂,請努力讀書吧,他日好歹也要當個校長!大家看,貴為校長的,連老師上班時的服飾也得遵從本女皇的命令啊!不然,就別在這裡教書好了!就算要到平機會告發我,本女皇貴為校長的,就讓她告吧!就讓她花費三年青春後,要是告得入的話便給點錢作精神補償吧!你看,我依然貴為校長!各位同學,在一處弱肉強食的世界裡,大家必定要做個強者啊!」您看,校長的「身教」多勵志呢!
  還好,通識永遠有兩面的,多得了那位女教師的勇氣,苦等了三年多,為的,我相信不單只有一點賠償,而是向學生表達一點通識,就是,我們正生活的地方-叫做香港。這個地方跟菲律賓是完全不同的,因為我們擁民主、自由、及平等。因此,儘管她已經被自立為女皇的校長欺負了三年,只要她願意爭取的話,香港還是給了她一個機會-聽女皇say一句sorry!儘管,對方還依然貴為校長。真吹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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